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9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9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缴社保19年退休拿1220元
奥一网友“miludear”在网帖中称,自己1982年在内地工作,1992年停薪留职后到深圳,并在深圳开始缴纳社保,目前养老金个人账户累积额有4万多元。今年10月,“miludear”办理退休手续,因为是购房入户,所以1992年以前的工龄作废。
11月,深圳市社保局给其的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单上的金额:1220元/月,也就是退休工资是1220元/月。“每月1220元在深圳怎样享受美好的退休生活?”“m iludear”质疑,自己在深圳工作生活20年,一直按规定缴纳社保,为什么退休的工资这么低?
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就此解释,“深圳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结构和标准是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
”按国家政策规定,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而至于过渡性调节金,深圳于2006年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待遇结构与国家一致,为保证新旧办法平稳过渡,设置了5年的过渡期,2011年过渡期届满。
即过渡性调节金为2007年退休的为250元/月,其后每晚一年退休的递减50元。也就是说,从2011年后,过渡性调节金为零。
养老金低因按最低标准缴费
“按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及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缴费时间长且缴费基数高的,退休后待遇享受高,缴费时间短且缴费基数低的退休后待遇享受低。
”深圳市社保局称,该参保人自1992年8月在深参保至2012年10月退休以来,一直按深圳市最低缴费基数的下限缴费,因此其退休待遇相对较低。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楼主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且养老保险已经交足15年的话。那么你的医保计时没有交满法定的规定年限。这种情况是可以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交的!
补交的费用,大概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8%进行补交。如果楼主差多少年,就按着这个钱去交他多少年。交足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就可以了。然后你的这个医疗保险也可以享受。终身医保退休以后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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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退休年龄,养老险已经交了19年,医保没有缴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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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达不到规定缴纳年限,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从办理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即使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候没有补缴,满足当地的条件,也是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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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详细说明如下:
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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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9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9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