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消费型定期寿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消费型定期寿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首先来分析太平洋公司,公司可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是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2007年12月25日A股整体上市 ,2009年12月23日H股成功上市,截至2013年6月末,服务的保险机制超过20家,受托资产不理财产品规模合计125.22亿元,太平洋寿险于2005年和国际SOS正式合作,为客户在海外的生活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开创了保险公司提供救援服务的先河。提供包括24小时电话医生、国际旅行劣手在内的20余项国际、国内医疗及旅行援劣服务。
太平洋消费型定期寿险能够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综合分析,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消费型定期寿险还是比较不错的。这种类型产品的保障期限比例灵活,缴费方式也比较多样,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性的投保。
定期寿险,就像耳刮子,啪啪打那些口口声声说,人死了钱有什么用的人的脸。
什么是定期寿险?
什么是定期寿险呢?定期寿险,是以身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因为带着定期两个字,所以,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可以是5年,10年,20年,或者到60周岁,具体的保障期间看合同的约定。一般的重疾险是终身寿险,好多人总是在考虑,如果买了重疾险,到底赔还是不赔呢?其实重疾险会一定赔的,因为即使人不生病,但一定 会身故,身故了指定受益人就可以得到理赔金。
定期寿险的保险责任?
定期寿险,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身故,保险公司就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赔付给指定受益人,如果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然健在,则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履行保险责任。
定期寿险的功能和意义
每一个成年人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其背后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组织。在这个经济组织里,有他需要供养的人,包括孩子,父母,还有互相扶养的爱人。他们是整个家庭当中主要的经济来源,如果他们遇到风险,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将会受到冲击。比如,房贷,不能按时归还房贷,房子将会被银行拍卖,父母没有孩子的供养,晚年生活将会变得很凄惨,孩子也会因为得不到足够的经济基础,人生也变得很暗淡。所以,定期寿险,是为责任而生的保险。
定期寿险在保险期间的设计上,会考虑到是否涵盖了房贷的还款期,或者孩子是否已经成年,老人是否能安然度过晚年,保额的设计,应该在家庭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做到越大越好。
消费型定期寿险以其低廉的保费,高额的保障或者不少人的青睐,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可以考虑用这种保险来转移家庭重要成员的人身风险。
1、定期人寿保险,即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2、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3、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
4、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储蓄型和保障型,储蓄型保险兼具储蓄和保障功能,具有增值收益的特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消费型定期寿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消费型定期寿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