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冠死亡算意外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冠死亡算意外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于意外险来说,需要看具体条款。
在疫情发生之前,我们所买的意外险都没有关于新冠肺炎这个保障内容的。
当然疫情发生之后呢,好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相关的意外保险。这些新推出的包含新冠肺炎的意外保险,如果客户在购买之前没有确诊新冠肺炎,那买了之后呢,又发生了心冠肺炎这样的风险,导致身故的话,是可以用这款意外保险来赔付的。
法海一粟认为,被保险人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属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
1、保险事故和意外伤害的概念。所谓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害或伤害后果。保险人对这种后果的发生负有赔偿经济损失或保险金给付的责任。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意外伤害”就是其载明的保险事故。而意外伤害,是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保险合同中所一路人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2、本案情形。法海一粟认为,如果被保险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死亡的,应当认定属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
首先,“新型冠状病毒”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就是“外来的”,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并非产自被保险人的体内,而是从外部感染的。
其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被保险人,是“突发的”,显然,武汉疫情的发生,是任谁也没有料到的。
其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被保险人,是“非本意的”。
其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当属于“非疾病的”。表面上看,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当属于“因病死亡”,似乎不能称之为“非疾病”的伤害,但是,法海一粟认为,被保险人的“肺炎”,正是“新型冠状病毒”伤害的后果,因此,被保险人死亡的原因不是“肺炎”,而是“新型冠状病毒”。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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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详细解答您问的四个问题:
1.因被狗咬导致的狂犬病身故属于意外身故。
被猫狗等动物抓咬相对被保险人自己来说,符合意外伤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的要素,尽管被狗咬后发病临床称为“狂犬病”,但是该病是由于意外伤害导致的,导致身故的最直接最根本原因是意外伤害。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
2.同理,发生死亡的原因是因为蚊虫叮咬感染的脑疟疾,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的要素,导致死亡的原因虽然是因为“闹疟疾”这种疾病,但是该疾病感染的原因只能是,蚊叮咬而感染疟原虫所引起的虫媒传染病。因此可以确定疟疾系在保险合同期间内被按蚊叮咬而感染疟原虫引起的传染病,符合意外导致的身故
3.新冠肺炎属于疾病,该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导致的疾病,所以新冠肺炎感染了身故,排除意外新冠扩展责任是无法办理理赔的。
4同理流感也属于疾病,并且该疾病不属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所以不能通过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希望能帮助到你[作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冠死亡算意外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冠死亡算意外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