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有意外险老板还要赔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有意外险老板还要赔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他的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意外保险本身是属于补偿性的保险,当医疗费用由对方进行支付的时候那么发票是对方付费的凭证,对方有权收回相应的付费凭证。不管对方是否用于保险公司的报销,只要医疗费用是由他出的,那么他把发票拿回去都是合理合法的。
而对于你购买的意外保险报销的性质是一样的,意外保险也是需要依照发票金额对你自己所支付的费用进行弥补,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补偿类的保险对于费用支出是以实际的费用支出为最高报销金额,如果其他机构或者第三方已经对此损失进行弥补,保险公司将不再予以费用报销。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是对于意外伤害保险,如果由明确的第三方造成,所有的费用都应该由第三方进行承担,而保险公司不会为此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这一条是在很多意外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里面明确做出了规定。
因此即使你拿到了这个用药发票,保险公司也会因为意外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而会对你进行拒赔
提这个问题说明你根本没有买过什么意外险!纯粹是找话题来的。首先,交通事故保险是赔偿性质的,所以一定要票据的。意外险是补偿性质的,所以只要公安部门的事故确认就行了,票据的复印件当佐证。
说的不太清楚。是人车事故还是车车事故。你自己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又是那个公司的什么样的保险。是否包含意外医疗。
一般情况。你自己这边拿复印件。盖上医院公章是可以到你的保险公司理赔的。
不能说要求,只能说建议,保险公司没有权利要求你。
简单介绍一下意外险:
意外险的保障,主要分三个方面(不同产品保障不同),即:
①保身故保残疾
按照购买金额和伤残等级赔付
②报销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治疗费
在意外伤害之后,报销我们的医疗花费
③补偿意外住院期间的津贴,按日赔付
用以请护工或在住院期间补充营养。
保险公司要求谁买意外险?保险公司对客户是没有提要求的可能,金融服务单位,只能提供服务,不可能要求他人。本身保险公司进行的是商业行为,买与不买完全看自己。
保险只是一种金融工具,作用就是集合风险损失再分摊风险损失,集合多数人的保费交给需要帮助的人。愿意参加这种互助,在帮助了别人的同时也自己的未来确定了也会接受到帮助的可能,不愿意参加,那未来自己承担损失就可以了。参不参加完全取决自己。
保险公司要求谁买意外保险?可以说没有要求,但是你提出的问题,令我想起我刚刚进入保险公司大约半年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情。有一天早会,部门经理忽然宣布,所有业务员都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给自己配备20万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不限定本公司的,只要累计人身保额足够20万就可以。当时公司只有意外伤害个险,没有卡式业务,相对而言,卡式意外伤害保险就便宜多了,而我们一个区的人,比较听话,马上组织起来,到太平洋找熟人,购买了太平洋的意外卡,这样我们就达到20万的人身保额了。就在元旦过后没几天,忽然听到一个消息,某某同某某两个共同展业的时候,因为闪避一辆小车,坐摩托车后座的某某被摔飞了,撞到路边石壆,因为戴的简易头盔,没有起到保护作用,结果伤到头颅,内出血被送到附近医院抢救,两天后转另外一家当时的二甲医院icu,结果大约住院一周就去世了。这个同事比我迟几期进入公司,每天骑自行车回来,车座还有一个小椅子,我见过她的女儿大约三岁左右。后来经理在早会公告这件事情的时候,非常内疚,说之前要求每人配备20万的保险保额,因为不能是强制的,所以就没有一个个检查,宣布过但没有督促,如果当时执行强硬一点,现在逝去的某某,起码可以留下20万给女儿作为教育基金吧!20万,当时都可以买一套可以的二手房了。实际上这个同事,自己本身只有一份保额为三万的保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有意外险老板还要赔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有意外险老板还要赔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