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保保险意外伤害费用报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社保保险意外伤害费用报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意外受伤社保能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一般情况下,医保报销比例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比例的多少与医疗等级、检查、用药情况等因素有关。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而C类是需要全部自负费用的。
各地报销比例不一样,具体到当地医保局咨询。医保报销情况可以到当地社保网站上查询,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
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
个人负担部分包括:
普通门(急)诊费用;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也要自付;
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保保险意外伤害费用报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保保险意外伤害费用报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