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时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时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理赔期限最长三十日: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即便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新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先予支付: 新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这一条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客户利益出发,考虑到急需资金的情况,将保险保障的意义落到实处。 专家认为,在理赔速度方面的定量规定,将有望极大缓解“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现状。 一次性通知补充材料: 新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相比较旧法,该条款增加了一次性和及时的要求,从法律上避免了保险公司多次要求客户补充材料的情况。当然,专家也提示,尽早尽快地提供完整资料,是及时得到赔付的保证。关于所需提供的资料,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找到也可以电话咨询保险公司。 意外医疗险理赔时间期限: 一般意外医疗险是当次事故在一百八十天内的治疗费用,超过一百八十天的一般是不赔的。 保险理赔的时效是两年。即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两年内提出理赔申请。过了两年再不申请,视为放弃权益。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理赔申请后一个时间内(好象是一个月)内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影响理赔效率的因素: 1)当天的保险公司的人员配备 2)理赔时报案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3)理赔事件的复杂性 4)合同相关人
这种情况下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是否可以报销。而且社保里面不包含意外险,意外险需要另外购买投保,所以报销的话也只能是出意外时医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和购买意外险的话保险公司的理赔。在这种情况下,已经距离发生意外时过去了一年的时间,有可能是在发生意外时就报销过了,这样是不能再次报销的。而且意外险的理赔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要看保险合同上的规定,一般保险公司的意外险理赔是有两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的两年内都可以去办理理赔,超过两年后这项权益就失效了。
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个项目,并不包括意外险,一般情况下,意外险是指商业保险销售的,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消费者可自由选择是否投保,社保虽然不包含意外险,但是又有意外险的保障功能,以工伤保险为例,员工因为工作意外发生工伤,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理赔的,这在某方面来说是和意外险的功能一样的。
社保报销的大病通常规定在6个月至1年的期限,参保人员零星报销应在就医医疗机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1~3个月内申请。如果超过了报销时间的话,根据我国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一般超过了医保报销时间则不予报销。一般都是当年医疗费用当年报销,不隔年报销。如果跨年住院,也要结算报销当年的医疗费用,过期不能报销,因此,希望参保人在产生相关费用后能及时向所在地医保机构提出报销申请手续。所以说我们在发生意外后。无论是想报销什么保险,都最好能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者及时到医院报销费用,这样不仅保障我们的权益,也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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