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疾险改革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重疾险改革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来看看,新规有啥变化
1、重疾种类增加3种;轻症种类增加3种
增加3种重疾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同时也要求增加3种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轻度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之前老版对轻症没有做硬性要求。但这两项影响不是很大,因为现在市场上大部分的产品均已达到这两种要求。
2、部分疾病理赔定义变宽松
了解的人们都知道,采取特定治疗手段是重疾理赔的依据之一。但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很多疾病的治疗技术也被优化。老版的一些规定标准已经不能和实际情况相匹配,常常会引起一些消极案例产生。针对于此,做了一些修改。例如:心脏瓣膜手术和冠状动脉搭桥术原来要求“开胸”,现在改为切开“心脏”和“心包”了。因为“微创手术”的产生已经不再需要必须开胸了。
3、一些描述语更加规范统一
对一些描述语进行规范统一的处理,有利于行业规范化。例如,对“肢体技能完全丧失”一句,更改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肌力”的相关描述。使得描述更精确规范。
4、轻度甲状腺癌不再属于重疾
甲状腺癌具有发病率高、趋于年轻化、治愈率高的特点。新版中甲状腺调整为分级赔付,如果是轻度甲状腺癌(I型甲状腺癌)有原来赔付100%调整为最高赔付30%。
5、轻症赔付比例不超过30%
自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向社会公开改革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建议。修订后,重疾险新规和旧规相比有哪些变化?对消费者又有怎样的影响?
第一,甲状腺癌施行分级赔付,确诊甲状腺癌不再直接按照重疾标准进行赔付。第二,轻症赔付比例不得高于保额的30%。第三,原位癌从轻症条款中剔除。当然也有一些变好的方向,比如增加3种高发重大疾病,首次引入3种轻度疾病;修改了部分疾病保障范围和定义。
总结,新规之后重疾条款有宽有严。风险不等人,买与不买与停售无关,早买早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疾险改革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疾险改革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