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旧保险重疾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旧保险重疾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别说,这事儿还真的是真的。
当然并不是说以后就不会有重疾险了,相当于一个升级换代,之前的重疾险对于疾病定义使用的是2007年制定的规范,以后新的重疾险产品就要采用2020年制定的疾病定义规范了。
这是真的,是公认的,也是官方宣布的结果。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消息,重疾新规于11月5日下午正式发布,旧定义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
等了整整4个月,在大伙等成望夫石前,
重疾新规,它终于官宣了!
一个事情是真的,因为新的重疾标准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原按照老的重疾标准指定的产品要全部下架,国家规定2月1号以后售出的产品必须按照新的标准来,这段时间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择优赔付,意思就是2月1号之前购买的保险,哪个有利于投保人按照哪个来,所以建议大家有保险需求的在这个新重疾政策生效之前购买。
不是不卖,是修改。例如甲状腺癌分1234。一型甲状腺癌确诊以后为轻症。一般赔付30%。234型确诊为重症。100%赔。改善了以前心血管疾病。例如心脏搭桥。以前的重疾你必须是开胸手术才给赔付。现在通过微创手术,微型手术都给赔。
简单点回答你,免得误导别人。
重疾险不是不卖了,是今年的政策更新了,大部分公司的重疾险在做条款更新。
新、旧重疾险无缝衔接,不存在重疾险不卖了,或者买不到的情况。
只不过,你需要知道的是,新的重疾险条款,弱化了一些疾病。比如甲状腺癌I期,在新重疾险里,就没达到重大疾病赔付标准了。
而在旧重疾险里,不管甲状腺癌几期,确诊癌变就赔。
我可以负法律责任的告诉你,是真的!
具体原因是来源于一个政策,那就是最新重大疾病定义标准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目前的重大疾病的定义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所以在新规实行之前,所有依照老的重疾定义开发的重疾险都要停售!
为什么要调整重疾定义标准,因为原标准已经不适合实际情况了,就拿甲状腺来说,十几年前受各种条件影响,患者一般是发现不及时或者是医疗技术手段有限等原因,但是治愈率不高,所以定义为重大疾病无可厚非,但现在,甲状腺的治愈率在90%以上,而如果发现得早,就完全可以治愈且不存在复发的可能性,这样的疾病,再继续定义为重大疾病的话,客户是可以借病发一笔横财,但对保险公司来说,就是巨大的负担了。
这次重疾新规有很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如果有需要了解具体内容,可以找我咨询,后续我也会将相关文件发到头条,需要了解的可自行关注!
2020年12月28日起开始在头条做保险这方面的普及和一些谣言或保险误导宣传的解析。
如果能获得您的认同,将是我最大的幸运!
对金融(主要是保险)方面有兴趣的,欢迎关注!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最初的重疾险确实只有一次重疾赔付,但是现在重疾险已经发展成为包含重疾多次赔付,中症多次赔付,轻症多次赔付,甚至有些产品还有疾病终末期,特定疾病多次等责任。
问这个问题的题主想必一定是被某些只有重疾责任,没有其他责任的保险代理人影响了吧?相似的价格下,没理由不要更全面的保障。
关于轻症,中症等是否有必要这点,首先请明白很多保险纠纷是怎么造成的,比如心梗,很多病人说,医生都说我是心梗了,为什么不给我赔付,原因是在于保险公司的各种重疾都是有严格的定义的,像不典型性心梗就不属于重疾,虽然有心梗两个字,那么怎么办,所以后来有了轻症,中症,简单来讲,轻症和中症,基本都是对应的高发的几十种中症的病症,但是在临床上达不到重疾的理赔标准。
所以,我相信问题答案必然有了,就是价格类似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要这些保障。以我的经验来看,从业十年客户里八个重疾险理赔的,有三个是轻症,而且最主要的是轻症概念是最近才有的,你说重要不?
再说重疾多次理赔,我认为多次理赔的重要性比一百种还是六十种更重要。目前国内重疾治愈率在50%左右,得重疾的人基本没戏买新的重疾险了,再次发生风险谁管?
关于重疾多次产品选择问题,多次分组,不分组,恶性肿瘤多次等细节区分很重要。建议关注我的头条号,以后会更新这类科普文章
最最后,说不重要的都是没有中症,多次赔付的一些所谓的大公司的人在宣传,要知道保险理赔看的是合同,而不是看品牌知名度,而品牌知名度跟公司实力又是两码事,跟公司的服务关系也不大,拼多多倒是家喻户晓了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
购买重疾险,首先看的是怎么赔付,重疾险目前有单次赔付,多次赔付,癌症多次赔付,轻症,中症,身故责任等这些条款。这些条款不能说哪个最重要,但最好都有。但是在都有的情况下,要认真看条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要看重疾分组是否合理,第二次理赔的概率有多大,间隔期有多久。重疾险不管理赔几次,理赔的金额最关键,首次理赔的保额决定能否活到第二次理赔。如果有条件,建议分组和不分组的重疾多次赔产品都有,这样做到互补。目前癌症是花费最多,在重疾险理赔中占比最大的疾病,癌症多次赔,就显得很重要了,那么多次赔的条件也很重要,有不同的条款需要甄别。有的持续,转移,复发,再生,间隔3年就理赔的,也有间隔5年的,所以,买保险不论什么,我一直强调,看条款,看条款。在来说轻症和中症,现在很多公司的产品。都包括,那么要看目前高发的轻症,是否有,理赔条件是否苛刻等,都是选择产品的点。
怎么说呢?就好比一辆车子,如果只是某个段子里说的那样,沙发加轮子,肯定能跑,但是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想买。
重疾险也一样,发展到今天,已经绝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重疾险了,附加上众多的人性化功能,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从客户实际需要出发的神来之笔。
综合比较,只要没有因为增配加价太离谱,这样的车子就能买。同理,只要价格合适、性价比合适,那样的重疾险也可以买。
这个怎么说呢,没有轻症,中症,只有重疾,那么你生了病就必须卡到重大疾病上面才可以给你赔付,达不到程度,就不给你报销,比如心脏手术做个支架就可以了,但是这个属于轻症,不给报你乐意吗?还有就是癌症,一查原位癌,达不到恶性肿瘤标准也不给你理赔。说到多次赔付这个问题,我们都知道人一旦得了重大疾病,买不了重疾险了,而得了重大疾病以后,机体功能下降,得病的几率是不是更大了一些呢?以后住院花销是不是也多了?而有些一次性的重疾险赔付完了,合同终止了,附加险也终止了,还给你报销吗?不能了呀!并且发生其他重疾还能获得赔付,这才真正体现了保险的意义与功用
重疾险里面的轻症,和多次赔付都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它是通过大数据算出人们,出现疾病的概率,比如清正同因为现代医学科技的发展,可以在人们得了重大疾病的前期,就可以及时的发现,这叫大大加强了治愈病症的机会,也就是说,在重大疾病的前期,通过现代的医疗手段,就可以治愈,但是有一些大病呢,他往往会随着身体状况和疾病的延续造成并发症,比如脑中风引起的后遗症想偏瘫,脑梗,脑淤血,脑出血,等等,所以说重疾的多次赔付,就可以让我们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因此,购买重疾险一定要购买包含轻症的,但在选择时,要优先选择重疾不分组的险种,因为重疾分组往往保险公司会把并发症归为一类,也就是说,这类病症一旦重疾赔付一次,那么引发的后续的这些病症就不会再进行二次赔付了。特别是脑中风和心梗这一类的疾病以及癌症。同时还要购买被保险人轻症豁免这些条款是我们购买重疾险的参考。三个原则一由被保险人轻症豁免的,二优先购买重疾不分组的,三,如果有某某些公司提供绿通服务的,考虑这些公司,因为中国的医疗资源比较紧张,所以说看病难,是我们治疗疾病的最大的问题,这个绿通服务,就是解决我们看病的绿色通道,能够大大缩减我们治愈疾病的时间,同时还要有涵盖轻症里面的高发的六种重疾,对应的轻症。
最初的重疾险确实只有一次重疾赔付,但是现在重疾险已经发展成为包含重疾多次赔付,中症多次赔付,轻症多次赔付,甚至有些产品还有疾病终末期,特定疾病多次等责任。
问这个问题的题主想必一定是被某些只有重疾责任,没有其他责任的保险代理人影响了吧?相似的价格下,没理由不要更全面的保障。
关于轻症,中症等是否有必要这点,首先请明白很多保险纠纷是怎么造成的,比如心梗,很多病人说,医生都说我是心梗了,为什么不给我赔付,原因是在于保险公司的各种重疾都是有严格的定义的,像不典型性心梗就不属于重疾,虽然有心梗两个字,那么怎么办,所以后来有了轻症,中症,简单来讲,轻症和中症,基本都是对应的高发的几十种中症的病症,但是在临床上达不到重疾的理赔标准。
所以,我相信问题答案必然有了,就是价格类似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要这些保障。以我的经验来看,从业十年客户里八个重疾险理赔的,有三个是轻症,而且最主要的是轻症概念是最近才有的,你说重要不?
再说重疾多次理赔,我认为多次理赔的重要性比一百种还是六十种更重要。目前国内重疾治愈率在50%左右,得重疾的人基本没戏买新的重疾险了,再次发生风险谁管?
关于重疾多次产品选择问题,多次分组,不分组,恶性肿瘤多次等细节区分很重要。建议关注我的头条号,以后会更新这类科普文章
最最后,说不重要的都是没有中症,多次赔付的一些所谓的大公司的人在宣传,要知道保险理赔看的是合同,而不是看品牌知名度,而品牌知名度跟公司实力又是两码事,跟公司的服务关系也不大,拼多多倒是家喻户晓了
这是个好问题,鼓掌 鼓掌。
先说个大前提,就是:
过了犹豫期之后的退保都是有损失的。
至于要不要退保,就要算一算了,以及如何退保。
我们以重疾险来举例,看看如何操作。
上图是一个中国平安平安福的现金价值表,每年缴费13877元,总计缴费20年。
当然不能简单粗暴的直接退保。
那么买到不合适的保险怎么处理呢?
理清自身需求:首先要清楚自身需求和担忧的风险,理性考虑后确实不合适没有解决您的需求和担忧可以考虑退保。
如何退保能把损失降到最小?
1.犹豫期退内:犹豫期内退保基本没有损失,确认不合适请在这一时期抓紧时间办理。
2.犹豫期后:犹豫期后正常退保损失较大,这时您可以审视您整个投保流程有没有不合规的地方。比如应该投保人签字或者被保险人签字的销售人员代签等情况出现同样可以无损失退保。
如果这些都没有就要看您的保单类型了,理财型就尽量想办法缩短返本时间。保障型产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减额缴清。无论各种方式核心就是尽量将退保损失减到最低。
建议从新投保的合适产品过了等待期后再退保,避免风险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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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旧保险重疾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旧保险重疾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