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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AB股制度。百度跟京东都是运用这种方式。京东的强哥持股比例低于20%,但持有的都是A股,A股一般有70个表决权,而投资人和其他员工、激励对象他们持有的都是B股,B股1股只有一个表决权,所以公司做出重大决策时,刘强东仍然能控制这家公司,百度也是采用这种方式。
在当今两权分离的背景下,作为处理两权之间关系手段的双重股权结构应运而生。双重股权结构主要出现在家族企业及垄断企业,集中体现在某些特定行业,如媒体类行业、新兴科技类行业,是由少数人(主要是创始人)控制大部分表决权的一种股权架构。本文通过对双重股权结构产生的原因进行论述,深入分析了该种股权架构的优缺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双重股权结构的发展前景。
对于双重股权结构,人们的态度可谓褒贬不一。投票权的集中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防止恶意收购,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但另一方面,大部分的表决权由少数人掌握又会引发一系列的管理问题。主要的管理问题有以下三点:第一,投资者几乎不能影响企业管理层及其决策,使得监督形同虚设,一旦公司运作出现问题,股东们除了抛售自己的股票别无选择。而且经理层的在职消费问题在这一股权结构下也很峻,他们会利用职位便利浪费大量现金流,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所谓双层股权结构,就是指“同股不同权”,这里的同股不同权,也是相对的。通常的做法是,一家公司的股票分为两类,分别是A类股和B类股,两种股票在利益分配上是对等的,即占有多大比例的股权,就可以享受多少比例的分红;但在股权表决上,A类股1股只能代表1票,但B类股1股可以代表10票——这保证了,B类股股东,只要持股比例在5%以上,就能实现对上市公司经营的绝对掌控。
双层股权结构的设置,是适应现代科技企业发展的一种创新模式。绝大多数科技企业都比较年轻,创始人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科技企业往往需要在短期内大规模扩张(否者很难从强敌环伺的环境中脱颖而出),急需大量资本,而资本的大量进入,很容易稀释掉创始人及其团队的股权比例,导致大权旁落,进而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而双层股权结构,就能解决这一问题。阿里巴巴、京东都有这样的结构,这样只持有少数股权的马云和刘强东,能够得以继续完全掌控企业的经营。
双层股权结构争议其实比较大,因为这违背了经典的市场经济理论——都是股东,都买的股票,凭什么你的股票投票权就是我的10倍?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样的股权结构,可能会导致公司治理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过于依赖创始人,其他股东无法制衡,创始人可能是失误的决策没人可以规避,且创始人也有“损公肥私”的风险。
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香港联交所以及上海和深圳交易所都是不同意双层股权结构上市交易的。而这样做的损失也比较大——阿里巴巴最开始是想在香港上市,但这样的政策限制,让他只能远涉重洋到美国上市了。所以最近,据彭博报道,香港政府倾向于支持双层权结构——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说,双重股权上市有两个方向:是允许在主板上市,还是应在新板块上市。但在本周一出席金融科技大会间隙会见媒体时表示,他表示目前倾向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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